商旅部2017级学籍电子照片信息采集工作圆满结束
发布日期:2017-09-25  来源:  作者:毕俊姗  浏览量: 打印本文

应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章第七条的要求: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学校应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将学生电子学籍信息上传至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建立新生电子档案,学生即取得学籍,由学校发放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学生证。为配合我校数字化校园建设,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学籍信息管理,规范统一全校学生个人照片的使用,商务旅游部按照学生处的统一部署进行新生的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

9月26日,商务旅游部圆满完成对2017级128名新生的信息采集工作。

本次图像采集时间紧、任务重。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图像质量,保证上网链接准确率,商旅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根据新生班级人数,合理安排拍摄时间及流程,在各班主任的紧密配合下,圆满完成了本次图像采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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