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威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自觉维护祖国语言的纯洁和健康,贯彻“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的工作方针,使普通话成为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推进校园语言文化建设,提高师生的素质修养,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我校语言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推广普通话工作要求
(一)成立语言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网络。安排专人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各班班长担任推普员,在校语言文字工作组的统一部署下,开展我校和各班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整治与监督工作。
(二)全校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积极推广普通话,自觉使用普通话进行交流。
(三)组织未达标的教职工进行普通话水平等级考核,直到达标为止。
(四)每学年有计划地安排各种形式的推普活动,在校内形成一个讲普通话的良好风气。
二、普通话规范要求
(一)热爱祖国语言文字。
(二)说标准普通话,不夹带方言,不转变语音、语调。学生在校内说普通话,课堂发言,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
(三)提倡师生在家庭和社会上也要说普通话。
三、师生普通话工作要求
(一)要求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未达标教师不聘用。
(二)把对语言文字规范要求的执行情况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考核中, 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三)充分发挥课堂在普及普通话中的主渠道作用。教学时要重视提高学生语言规范意识和语言应用能力。切实改变重知识,轻能力的思想,培养良好的听说读写习惯,对做得好的师生给予适当奖励。
(四)加大语言规范化宣传力度,做好科学研究工作。要在教师中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语言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并面向社会做好宣传,特别要精心组织并开展好每年一度的推普宣传周活动。
四、普通话宣传要求
(一)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语言规范化宣传力度,使说好普通话成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二)在各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语言规范化教育。
(三)校园内设规范语言的宣传栏。
(四)各教学部和各班级均设普通话监督员。
(五)每年各班设有推普黑板报专栏。
(六)通过校园网站、晨接、班会等渠道大力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语言文字规范化有关知识。
五、普通话培训要求
(一)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全体任课教师普通话达标率100%。
(二)我校每学年开展“推普周”活动,对师生进行语言文字法规及常识的宣传、培训,活动要求全员参与,积极投入。
(三)学校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语言文字教育培训工作,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以身作则,严格管理。
(四) 教师要立足课堂教学和班级活动,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知识的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使全体学生接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听说读写能力教育培训,90%以上的学生能说标准的普通话。
六、校园用语要求
(一) 师生在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使用文明礼貌用语,禁止说粗话、脏话和方言,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二) 坚持普通话教学,课堂上教师讲课、学生回答问题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联络必须使用普通话。
(三) 教师、学生在集会上必须使用普通话。
(四)加强基本功训练,提高普通话水平。
(五)教师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
七、推普员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全体师生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现代意识。
(二)加强各教学部、各处室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三)课余、校内随时督促普通话的推广。
(四)积极开展“全校推广普通话周”活动。
2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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